一個月被投訴200多次、環保部點名批評,仍然無法緩解深圳下坪垃圾場的惡臭問題。日前,居民將垃圾場的主管部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請公開垃圾場建設的環評報告,但該訴求遭遇重重阻礙,相關負責人回覆稱,垃圾場環評報告涉密,不宜公開。(11月23日新華網)
  都說涉密是個筐,什麼都能往裡裝。有關負責人再一次用表態來驗證了這個說法。涉密的東西干係重大,當然不是普通老百姓可以隨便看的。不過如果拿它當作擋箭牌,往往能逃避應該承擔的責任。果不其然,在該事件中,雖然該垃圾場二期投入使用兩年多來,一直沒有通過整體的環保驗收,附近居民還屢屢投訴,甚至聲稱“半夜被臭醒”,但在講究證據的法治社會,大家感覺歸感覺,還是要有白紙黑字的環評報告作為依據的。如果說報告涉密,不宜公開,等同於說究竟事情如何,大伙都看見了,但卻在程序上缺少最有力的證據,使得法律沒看見。法律沒看見,又有什麼責任呢?
  弔詭的不僅於此,還是在“口說無憑”的情況下,掌握證據的一方並不是深受其害的當地居民,而是被控告的相關負責單位。如果負責單位老實公開環評報告,等同於“自證其罪”,想耍點滑頭的,可能還真不情願這麼乾。
  一來,該垃圾場連完整齣生許可都還沒搞定,兩年來搞得附近居民怨聲載道,作為最高主管機關的環保部都點名批評了,有問題等於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過去能拖,現在為什麼不能拖?
  二來,要知道該垃圾場之所以對附近居民產生如此大的影響,除了自身環保措施上的問題,還在於承載了巨大的垃圾處理量。據報道,下坪垃圾場是深圳最大的垃圾場,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占全市垃圾總量的30%,工作量之大,早已“不堪重負”。要是這麼大的垃圾場因為環評不達標而“被迫”減少垃圾處理量甚至停止工作,短期內也會給當地有關部門帶來巨大的挑戰,甚至會影響市容秩序,過去拖到了現在,城市版圖和生活垃圾又不斷爆髮式擴張與增長,問題越來越難解。
  當然,按照《環保法》的相關規定,環評報告必須全文公開。有關負責人關於環評報告涉密的回覆根本就與法不符,站不住腳。一個影響成千上萬人生活的垃圾場污染問題,被拖了這麼久,即使不追究口出“涉密”之論者的責任,也該反思下是什麼給了有關部門“遇事則拖”的底氣。
  (原標題:垃圾場環評報告怎麼也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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