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月7日電 題:文明城市評選“花絮”不斷 “爭創”緣何異化?
  作者 陳伊昕
  跨入2015年,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工作到了收尾階段。正當各個提名城市以朝氣蓬勃的姿態迎檢之時,部分“參賽者”卻再犯起“平時稀稀鬆、評時一陣風”的老毛病。
  從申報、備戰到迎檢,有些城市一路緊張。搞會戰式創建、弄形象工程、對測評組搞盯防戰術……輿論指出,這一系列非常規舉動,漸使“創城”工作發生異化。
  申報:三年一度百城再出征 6提名城市已喪失資格
  “全國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辦牽頭、每三年一屆的評選表彰活動,2005年以來已舉辦三屆,迄今共有53個城市(區)榮膺該稱號。2011年,中央文明辦明確95個提名城市(區),作為申報下一屆全國文明城市評選的準入門檻。
  此“爭創全國文明城市”一役,參賽者近百,卻有城市早早出局。2014年11月28日,中央文明辦二局局長塗更新在測評工作說明中指出,“根據中紀委公佈的決定,現有提名城市中有6個發生了黨政‘一把手’涉嫌違法違紀,根據上述規定,這6個提名城市不得參評本屆全國文明城市。”
  官方並沒有點名是哪6個城市,但中新網記者註意到,其中,2014年9月19日,四川遂寧市委常委、宣傳部長何大海在該市一次申創全國文明城市有關情況的通報會上指出,由於根據2011版測評體系,“申報前12個月內市委書記、市長嚴重違紀、違法犯罪,不得申報為全國文明城市”的規定,遂寧與第四批全國文明城市失之交臂。但何大海同時指出,由於遂寧創建已有一定基礎和成效,其提名資格被保留,遂寧將直接進入第五批全國文明城市候選城市名列。
  根據中紀委2014年3月24日的通報,四川省遂寧市委副書記、市長何華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9月,何華章被移送司法。
  除黨風廉政建設外,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也具有“一票否決”功能。在“申報前12個月內曾發生有全國影響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環境污染事件”者,依規喪失資格。
  該次官方說明還提到,本屆評選以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評選周期的總成績作為依據。然而,海南三亞因連續兩年在指數測評中成績落後,已於2012年底被取消提名資格。因此,迄今為止,只有88個城市具備申報資格。
  此外,有媒體報道了評測工作的“時間表”:本屆“全國文明城市”評測全國文明城市總評檢查和網上申報時間在2014年10月底進行,2014年11月至12月組織抽查測評,年底彙總成績,2015年初宣佈新一屆“全國文明城市”。
  縱觀測評內容,覆蓋政務、法治、市場、人文、生活、生態等多個方面,細緻入微的考察增加了評選難度。為此,早在2014年10月,被提名城市就已各自備戰。
  備戰:為迎“大考”蠻拼的 奇招歪招造“全民運動”
  根據中央的定位,文明城市應當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排頭兵”。2014年11月28日,中央文明辦下發通知,正式啟動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的評選工作。
  據中央文明辦二局局長塗更新的說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2014年中央文明委10大項重點工作之一,也是測評的重中之重。武漢官方也指出,要將這24字“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2014年10月14日,武漢市召開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動員部署大會。作為當日的首項議程,參會的400餘名各級領導幹部被要求現場寫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4字,且會場屏蔽手機信號。事後統計,現場有87.6%的人回答正確。
  此外, 武漢全城掀起背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熱潮,“24字”標語全城飄紅的圖片陸續被網友曬出。然而,這一舉措被部分人評價為“形式主義”。有媒體指出,武漢參評“全國文明城市”逾十年卻屢屢失手,這次的總積分位於全國領先水平,今年可謂是該市距離“文明城市”最近的一年。
  其實,為了全國文明城市這張“國字號”的城市名片,不少城市都“蠻拼的”。2009年,鄭州市築“遮羞牆”美化老街,用高牆遮擋道路兩邊的雜物;2011年,濟源市發起“撿煙頭狀元”評選,在“每撿一個煙頭就獎勵5分錢”的驅動下,活動演變為一場“全民運動”。為了迎檢,驅趕商販、 “嚴管嚴罰”、“滿城盡帶紅馬甲”,相較之下更似“常規動作”。
  實際上,官方在展開測評工作之初即已強調“堅持常態”。中央文明辦專職副主任徐令義指出,“有的地方做面子工程,日常工作鬆鬆垮垮,評選前臨時抱佛腳,搞會戰式創建,搞人海戰術,搞突擊迎檢,許多問題在評選結束後‘濤聲依舊’。”
  儘管上面三令五申要“力戒形式主義”,但這一次,各個城市的“一陣風”一直停不下來。
  迎檢:暗訪組反被“布控”,“創城”何以異化?
  《中國新聞周刊》曾報道,據時任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總隊處長的程學斌回憶,“為避免數據失真,我們不得不像地下工作者一樣,悄悄潛入一個城市。”此外,有的調查隊員曾冒充夫妻租房子進入老城區,有的以消費者身份進入美髮店,進行實地考察。
  這一做法在本屆測評工作中得到延續。在官方發佈的《關於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推薦申報工作》中,“實地暗訪”是綜合測評方法的最後一步,“測評組將採取入戶調查與隨機街訪相結合的方式作問卷調查”。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暗訪組反遭“局中局”。據報道,1月4日,哈爾濱西客站站前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微信公號推送通知一則,內容為抵達哈爾濱檢查工作的13人團隊相片,圖中每個人被以編號標識。該通知要求執法隊員一旦發現“目標”,需第一時間向各中隊長彙報。
  對此,有網友直呼“好似諜戰大片”。然而,搞盯防戰術、追蹤定位、預先“設計”,這一套並非新戰術。還有聲音指出,“創城”工作引發了一場“競賽”,但最終發生了異化。
  “‘全國文明城市’是城市名片,也是官員政績。”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他看來,在取消GDP與官員政績的掛鉤後, “文明城市”某種程度上也成為考核官員政績的重要指標之一,“因為利於官員升遷,所以有的城市才不遺餘力地搞‘花架子’工程。”
  竹立家認為,“文明城市”本身對城市的環境、秩序、文化氛圍等方面的發展有帶動作用,但同時,一個城市的文明與否,公眾輿論自有評價,“花香蜂自來,好的城市自會得到媒體的宣傳,老百姓也會為之樹立口碑。”
  竹立家同時提到,每個城市都會往好的方向走,但走的步伐不一樣,各個城市還需量力而行。如果城市本身就財力緊張,那麼搞標誌工程就容易給老百姓的生活造成負面影響。
  一則評論指出,“文明城市”的創建重在“平時”而非“評時”,加強城市的日常管理、提高市民的綜合素質才是真諦,不能為追求皮毛而丟了本原。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馬慶鈺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地方搞發展應多一些實惠的服務與管理,“一定要政策到位,該監督的要監督,該引導的要引導”,否則會出現變調變味。他同時指出,現在講依法治國,如果城市有問題,就按照法律法規做,而不是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完)  (原標題:文明城市評選“花絮”不斷 “爭創”緣何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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